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19:43:49 浏览量: 193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服务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豫资控股)
2.采购项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服务项目
3.拟采购服务内容:根据豫资控股境外债发行工作需要,现拟采购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香港的相关标准出具符合项目需要的安排函与安慰函,以及提供其他发行过程中需要会计师配合进行的数据复核等服务。
4.预算金额:控制价不超过15万元(含本数,包含供应商因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需满足豫资控股于2026年及2027年发行境外债券的需求。
6.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负责出具豫资控股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直至2027年,豫资控股发行境外债时均需根据境外交易所要求披露并引用相关财务数据,因此需要原审计机构对2023年、2024年财务数据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直接采购及适用情形”第(四)款“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次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从供应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17日20时00分至2026年6月18日20时00分
四、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6月17日20时00分至2026年6月1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反馈至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28号豫资控股大厦,联系人:屠腾,联系电话:15138682463)。
异议函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38682463
七、监督部门
名称: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邮箱:yzgsfkb@zyyz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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