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0 10:26:19 浏览量: 79
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XCGD-GK2026035-1
采购人: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6日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清风招采平台(https://qfzc.zyyzgroup.com/login.html)
四、开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26年10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清风招采平台
3、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评标情况
(1)资格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参加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有5家,通过5家。
(2)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参加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有5家,通过5家。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4)无效投标情况:无。
五、评标结论
|
序号 |
单位名称(全称) |
费率 |
服务期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名次 |
|
1 |
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5.45% |
1年(合同期满前30日,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 |
31.18 |
84.38 |
第一名 |
|
2 |
河南省汇融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
5.48% |
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前30日,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 |
31.03 |
81.33 |
第二名 |
|
3 |
河南圆方人力数字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5.5% |
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前30日,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 |
30.93 |
78.73 |
第三名 |
|
4 |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
6.2% |
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前30日,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 |
27.43 |
78.73 |
第三名 |
|
5 |
河南中州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5.8% |
1年。合同期满30日,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 |
29.43 |
69.93 |
第五名 |
六、中标候选人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0 号 2 号楼 1 单元 6 层 606、607、 608 号;
投标费率:5.4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汇融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7号楼4层409号;
投标费率:5.48%;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圆方人力数字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9层912号房间;
投标费率:5.5%;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自贸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北、心怡路东 2 幢 2 单元 11 层 1104-1106号房;
投标费率:6.2%;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1)名称:河南中豫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创业大道南段现代家居产业园办公楼328室
(3)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赵鹏
(4)电话:16627108677
(5)电子邮箱:zydz0828@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
(1)名 称: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 许昌市竹林路深商大厦十一楼1117室
(3)联系人: 杜先生 朱女士
(4)电 话:13323993003、13298260600
(5)电子邮箱: xcgdzfcg@126.com
八、公示期: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3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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